李黎明,男,48岁,天津市开发区同发物业有限公司经理,住天津市溏沽区杭州镇11号。自从头几年在同发有限公司当了经理后,买卖一直不景气,由于长期亏损,他就开始琢磨起歪道来了。
今年4月,他和武清县徐官屯乡平安运输队队长李和田签订了一份原煤购销合同:“煤价每吨235元,日清日结”。结果,李和田先后三次给他运送了原煤1194.01吨(价值人民币280592.35元)。可每到结款时,李黎明均以“煤款未到”为由推迟交送货款,其实这小子早起了携款逃跑的心。直到5月10日,李黎明突然外逃不知去向,这个李队长才恍然大悟,连呼“上当”,急忙跑到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携巨款外逃的李黎明,这些日子可真体验到了幸福是个啥滋味。他住宾馆、吃饭店、花天酒地,真是心里美到了极点。8月19日,他窜至北京,刚刚在崇文门前门东大街找到了住处,没想到第二天就栽到了前门派出所管理外来人口的管片民警手中,一个长途电话让他现了原形。身陷囹圄的李黎明这时才明白了一个真理,“唉!庙跑不了,和尚也跑不了”。